公告标题: | 阜新市早期人防工程检测鉴定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阜新市早期人防工程检测鉴定)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早期人防工程检测鉴定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澄清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经财政审核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人民币*******.**元。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次报价时限**分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视为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致。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湖路7号阜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西路**甲号****-**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