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平湖市平湖塘流域水系综合治理黄姑塘东段治理工程(*期)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涉及黄姑塘(独山节制闸~兴港路)及潘家浜、南中荡、*家沼、建设河、营建河5条支河 | ***************** | (1)护岸工程:黄姑塘新(改)建护岸5.*****,支河新建护岸**.*****; (2)疏浚工程:支河疏浚土方6.*****。 (3)生态拦截沟及末端净化池工程:共新建生态排渠*****,净化池**座。 (4)机耕路(防汛通道)工程:机耕路(防汛通道)建设******,桥梁新(拆)建9座; (5)干河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工程。 (6)支河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工程。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 1、水环境 (1)基坑废水 基坑废水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期已对该部分废水经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后回用于施工活动或者场区道路洒水、绿化等。 (2)淤泥干化场尾水 施工期淤泥干化场已设置围堰进行围挡,待泥沙等固体悬浮物(**)沉淀后,利用排水软管抽取表层清水至*级沉淀池多次沉淀后处理达标后从排水口就近排放至河道。排水口布设均远离常规水质监测断面。 (3)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处置措施 施工期已设置隔油沉淀池进行含油废水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后回用于施工活动或者场区道路洒水、绿化等。 (4)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工区设置了移动厕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空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污染,根据《嘉兴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采取防治措施。 3、固体废物 项目工程余方种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处置中心。泥浆钻渣经泥浆沉淀池自然风干固化后就地掩埋。淤泥经淤泥干化场固化后复耕。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期已经结束,营建河东侧1#淤泥干化场目前还未进行复耕,要求尽快进行复耕。 4、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夜间未进行施工,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并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立施工围挡。 5、生态保护措施 针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和损失,施工期已采取减少施工占地、夜间不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等生态环境缓解措施和对策,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让生态环境得以较快恢复。 |
2 | 年产挂具、治具等*金产品***吨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兴工路****号2号楼底层东侧 | 平湖新伟精密*金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3*元,拟租用总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购置数控钻床、开式可倾压力机、恒温烘箱等设备,实施“年产挂具、治具等*金产品 *** 吨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值*****,利税****元。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1)本项目热浸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企业生产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依托厂区托租赁企业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1、根据拟建项目噪声源特征,建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配备减振基础,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1)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钻床、空压机等),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对高噪声设备配备减振基础 1)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废气处理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减振器、高噪声设备(钻床、空压机等)安装减振器。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1)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焊材焊渣、次品、*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滤芯属于*般固废,经企业集中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本项目拟在厂区东侧建设危废仓库,建筑面积约***;西侧*般固废仓库,建筑面积约****。 |
3 | 嘉兴港独山港区Ⅱ号内河港池工程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独山港区通用与多用途作业区(B区)后方 | 浙江海港独山海河联运有限公司 | 新建**个***吨级内河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吨级船舶设计),其中8个多用途泊位(**#、**#泊位新增危险货物装卸功能),3个通用泊位,**个待泊泊位,*域后方布置相应的堆场、道路、辅助生产及办公建筑等配套工程,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为****吨。本项目水工建筑物、道路、堆场等配套工程*次性建成,装卸工艺设备根据吞吐量增长情况分阶段添置。 | 按照要求完成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1.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场地施工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因此施工高峰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于场地施工用水,包括砼拌和、浇筑、砂石料筛选冲洗废水及施工机械、汽车冲洗、维修废水等。 (2)设置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砂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沉砂应每日清理,干化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运。 (3)港池开挖的淤泥需先进行压滤处理,以降低含水率,压滤水回用于挡墙结构养护等,不得随意外排。 (4)待本工程水工结构建成后再对局部白沙湾围堤进行拆除,以避免港池开挖对现状***号港池水体造成扰动,导致悬浮物浓度大幅上升。 7.1.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和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的“*个*分之*” 管控工作措施。 (2)配备*定数量的洒水车、雾炮机等抑尘设备,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围挡和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进行洒水抑尘,加强干旱大风天气洒水抑尘作业。 (3)规范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堆放。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采取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石灰、水泥等易起尘物料应存放于仓库。 (4)粉状建材运输应压实,填装高度不应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防止风吹起尘;保持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 (5)工地出入口须按规定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保证出工地车辆的车身、车轮、底盘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 (6)本工程所用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砂浆均为预拌砂浆,以尽量减少搅拌扬尘对建设区域环境的影响。 (7)疏港道路和流机停车场所用的沥青来源为商购,且采用密闭运输方式。 7.1.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布局施工总平面,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处。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时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意,并进行公告。 (3)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有需要可对设备可采取隔震垫等噪声防护措施,或在厂界设置围栏。 (4)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行进路线,尽量减小施工期交通噪声的影响。 7.1.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港池开挖产生的土方首先回用于场地回填、道路填方,多余土方运至附近在建工程综合利用。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并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废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 |
4 | 年产****吨树脂添加剂,机能性化学品,情报材料技改项目 |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振港路***号 | 艾迪科精细化工(浙江)有限公司 | 艾迪科公司拟投资***.****元,调整产能共计****吨/年,主要分两部分:①在原有产能范围内,拟对粉末稳定剂、添加剂、液态稳定剂、可塑剂、情报材料、环氧树脂硬化剂、粘性调和剂6个产品优化原料配方,技改规模分别为粉末稳定剂****吨、添加剂***吨、液态稳定剂***吨、可塑剂***吨、环氧树脂硬化剂***吨、粘性调和剂**吨,共计****吨/年;②提高情报材料的现有产能,增加生产班次,增加产能***吨/年。 | 按照要求完成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混凝+***+混凝沉淀后纳管送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废气:B-1 车间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C-1车间、C-2车间分别设置1套“洗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装置和1套废气洗涤塔。工艺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打料、灌装等无组织车间废气收集后经洗涤塔处理后高空排放。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液、滤渣等固废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危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号(政务数据办)*楼***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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