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含扩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甲 方: ***************
乙 方: ****************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遵循诚实、诚信、公平和自愿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株洲经开区(含扩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提升项目,经双方协商*致,订立本合同。
第*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年修正);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修改);
1.4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年)》;
1.5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1.6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1.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1.8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
1.9《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
1.10 其他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第*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范围、内容、深度)
2.1 项目名称: 株洲经开区(含扩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提升
2.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株洲经开区扩区区域,面积约****公顷(具体以省发改委批复的扩区区域范围为准)。
2.3 内容:
本次规划内容应达到国家、省、市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相关规划衔接。严格传导落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衔接各相关专项规划。
(2)功能定位。统筹考虑发展条件、上位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明确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3)用地布局规划。根据上位规划、相关规划等的要求和定位,明确用地布局,体现规划的引领性、实施性、统筹性、生态性和底线性。
(4)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控制。依据上位规划指标传导要求,合理确定各详细单元内建设用地规模及开发强度、高度控制。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和标准,统筹相关专项规划,优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6)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落实上位规划,衔接交通专项规划提出的对外交通系统、城市道路网、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停车设施等交通网络与设施的线型、规模、布局要求。
(7)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包括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等设施,应划定黄线并提出相应控制要求。
(8)应急安全设施规划。结合用地布局要求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9)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和管理要求,结合株洲经开区自然生态本底,明确绿地总量以及开敞空间体系。
(**)竖向规划。尊重地形地貌、因地制宜,提出城市道路、场地等的竖向控制要求。
(**)历史保护规划。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确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各类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范围与保护要求。
(**)城市控制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的控制范围与控制要求。
2.4 深度:符合国、省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和标准。
第*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基础数据及资料:(1)1/***-1/2***地形图(****坐标);(2)用地权属及批供地资料、已建及既定项目总平面;(3)道路交通、绿地广场、市政管线等基础设施资料;(4)水文、地质相关资料;(5)人防、消防、环卫、环保、公服相关要求及参数;(6)常住人口户数、人数等基础资料;(7)相关规划计划及政策、会议文件。(其他要求详见后续乙方提供的收资清单) | 1 | 签订合同后*日内 | 光盘、文本,详见基础资料调查清单 |
2 | 相关主管部门规划设计要点及政策性资料 | 1 | 签订合同后*日内 | |
3 | 其他相关基础资料 | 1 | 签订合同后*日内 |
第*条成果提交:
5.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方案成果。具体项目工作进度可视上级相关政策要求、调扩区进展情况及相关评审情况确定。
5.2成果提交:本技术服务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采用评审会方式验收,由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规划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公文。乙方依据上述文件修改完善的项目编制文件为正式成果。
1.成果内容必须符合项目编制有关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
2.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和附件,附件包括说明书及其他文件。纸质文档应分别或汇总成册装订成 ** 或 ** 纸张大小,并提交正式成果6套(彩印);电子文件应包括全部设计成果的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等格式,文本文件采用***、***、*** 等格式,提交以上电子成果光盘1套。
第*条设计费用及支付进度:
5.1项目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5.2支付进度:
甲方根据工作进度按程序分阶段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具体支付进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规划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 付费时间 |
第*次付费 | ** | **.8 | 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 |
第*次付费 | ** | **.** | 通过规委会审查后7个工作日内。 |
第*次付费 | ** | 6.** | 提交正式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 |
合计 | 1** | **.5 | —— |
第*条 各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开展所需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成果编制;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增付设计费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重新商讨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6.1.3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给乙方规划设计费用。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6.2.2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2.3乙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甲方委托乙方编制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项目过程中获取的各类基础资料、项目方案各类过程资料、项目最终成果资料、项目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人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第*条 违约责任:
7.1甲、乙任何*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2 因国家或省相关政策调整、成果审查的时间而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条 其他
8.1 甲方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评审、报批,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
8.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8.3 本合同*式 *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8.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8.5 甲、乙双方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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