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南江县朝阳新区仿古街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号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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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工商银行定点帮扶南江县****年“防返贫项目”合同包* | 1(项) | ¥***,***.** | ¥***,***.** | (一)服务对象:防返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只以防返贫免助额实时监测进行框定或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审批确定。南江县域内因病、因灾、因学造成家庭收入大幅下降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易迁人口、包含“七个慎重纳入”人群。 (二)服务内容:资金来源为中国工商银行定点帮扶项目捐赠资金95万元(捐赠资金不具有放大效应,按“先报先救”原则,救完即止)。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人口、易迁人口、包含“七个慎重纳入”人群均可申请。承保范围:八庙镇、高塔镇、下两镇、元潭镇、仁和镇、红光镇、侯家镇、天池镇、长赤镇、云顶镇、正直镇、双流镇、和平镇、赤溪镇、团结乡、高桥镇十六个乡镇。 (三)实施步骤要求 1.对象初选。由农户向村(社区)申请并承诺,村(社区)按照因病、因灾、因学免助额,确定初选名单后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核查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中标保险公司。 2.调查核实。中标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名单后,会同乡镇、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及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重大开支、重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村(社区)。 3.评议公示。村(社区)收到反馈人员信息后,分村进行评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后村(社区)将公示结果报送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报送中标保险公司。 4.审批备案。中标保险公司收到乡镇(街道)报送的评议、公示结果后,会同县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中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卡兑付救助金。每月末,中标保险公司将兑付救助金情况报县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中标保险公司按年度,以人(户)为单位分年度将救助资料装订成册备案存档。 5.抽查复核。县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中标保险公司兑付的资金进行抽查复核。 (四)基金发放要求 1、因病 (1)脱贫户和监测户。以自付住院医疗和门诊费用2万元(扣除三重医疗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等各类救助资金)为免助额,在项目实施年度内超出免助额部分且经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可实行单次或协议年度内累加进行发放,救助金按超出部分的70%发放。 救助条件:①救助时间必须在协议年度内的就诊时间;②每户协议年度内发放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2)一般农户。以自付住院医疗和门诊费用5万元(扣除三重医疗保障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等各类救助资金)为免助额,超出免助额5万元的且经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可实行单次或协议年度内累加进行发放,救助金按超出部分的50%发放。 救助条件:①救助时间为项目实施年度内的就诊时间;②每户每年发放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2、因灾 全县农村户籍人口、易迁人口因火灾、水灾、风灾等非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农村住房发生倒损的,以5万元为免助额(扣除救助、赔付等各类资金),超出免助额部分且经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金,救助金在维修加固或重建(购置)房屋完成后按超出部分的70%发放。 救助条件:①救助时间必须在项目实施年度内;②房屋损失以户为计算单位,每户最高发放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3、因学 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人口、易迁人口的子女,在就读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年(国外留学除外),以年度自付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减去2万元的免助额,超出免助额部分且经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金,救助金按超出部分的70%发放。 救助条件:①救助时间必须在项目实施年度内;②救助对象以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为准;③实际支付的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以学校出具的正式发票为准;④救助对象要对自己享受各类奖励、资助真实呈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⑤每人单次最高发放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五)其他要求 1、基金拨付:首次拨付时间为签订服务协议后,按防贫基金总额的25%拨付,第二次拨付时间为首次拨付基金使用完后,成交供应商按照服务协议条款按季度进行报账,预留防贫基金总额的10%用于基金收尾工作;成交供应商运营费用按实际支付基金总额及成交报价百分比进行计算,从基金中扣除,服务期满后,若有结余,防贫基金余额部分返还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资金安心账户; 2、原承保公司已接案但未支付的积压案件和乡镇(街道)已收集的案件交由本次成交供应商承办,按本方案标准进行救助; 3、采购人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成交供应商对防贫基金使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须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 4、由乡镇和成交供应商共同核实每户支付情况; 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须及时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沟通对接,了解当地情况,并与采购人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按月召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庙镇、高塔镇、下两镇、元潭镇、仁和镇、红光镇、侯家镇、天池镇、长赤镇、云顶镇、正直镇、双流镇、和平镇、赤溪镇、团结乡、高桥镇**个乡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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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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